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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我提倡的愛情,是『兩情相悅』。當然,一開始的時候對於心儀的對象,我們應該做主動的一方,嘗試一些努力,包括搭訕認識,邀約出遊,關心聯繫…。不過,若你嘗試了為期3個月到半年左右的努力之後(自己給自己設個停損點吧,時間長度不必一定照我說的,但我對讓我追的太辛苦的女生沒興趣,這想法你也可以參考一下),要是對方擺明了鳥都不鳥你,或者很明確地告訴你只想把你當個朋友,就暫時放棄,適時轉進,要嘛是去認識其他女生,要嘛是短暫消失來提升自己。

這麼做,一方面說不定你很快就能在別的場合吸引到和你彼此欣賞的異性,倆人進展快速,成為佳偶,另一方面,消失轉進來提升自己的六個月後,當你再次遇到原本心儀的她時,也許能用全新的你來讓對方『驚艷』,讓她用全新的角度來審視你,把你從『想追我的人』這個階層提升到『我欣賞的人』的階層,這樣說不定還有一絲可能繼續發展你們之間的愛情,實現你原本的想像。

同時,如果失戀的話,只要記住『唯有兩情相悅的愛情,才是愛情』這個定義,你便會覺得那個離你而去的她,想想也不是什麼真正適合你的對象,誰叫她沒有繼續和你兩情相悅?於是便能將心中的痛苦降到最低點,準備好自己,去遇到另一位和你兩情相悅的人!就算你不甘心放不下,也試著讓自己過得左右逢源,如魚得水,並且讓你原本忘不掉的她,『偶然地』發現原來你過得這麼好!如此一來,搞不好她還會覺得自己是不是做了什麼蠢事,怎麼可以放過這麼好的一個對象,於是回頭想和你在一起。

大部分人在失戀時犯的最大錯誤,就是摧殘自己裝可憐,以為對方會因為不忍心有罪惡感而回到自己身邊,其實反而把對方越推越遠。想也知道,誰會想跟個可憐鬼或倒霉鬼在一起?你沒事出現在她面前擺出的那張『結屎面』和哀怨的表情,就是讓她更加下定決心一定要離開你的最強動力。各位失戀的朋友千萬別本末倒置了啊!

然後,失戀的時候,切記一定要轉移注意力,並且別聽那些該死的傷心情歌。記得多年前當情歌王子張信哲紅透半邊天的時候,那一首又一首膾炙人口的情歌,以及裡頭悲傷欲絕的歌詞,是好聽感人沒錯,但仔細一想簡直是害死人了。例如:

『不要對他說,夜裡會害怕,別說妳多晚都會等她的電話,別說妳只喜歡他送的玫瑰花,因為這些,是我僅留,殘留的夢』~搞什麼啊!人都離開你了,分手了,你還在那邊幻想她在交新男朋友的時候,不要說她之前對你說過的情話,不要跟人家做和你曾經做過的浪漫事,這不是痴心妄想嗎?告訴你,她不僅同樣的流程會照跑一遍,說不定還會做更多(包括你沒試過的『姿勢』,嘿嘿,我這裡指的當然是接吻的姿勢,你別想入非非了)…你確定你要有那種不切實際,怨人害己的想法嗎?

還有什麼『怎麼忍心怪你犯了錯,是我給你自由過了火,讓你更寂寞,才會陷入感情漩渦;怎麼忍心讓你受折磨,是我給你自由過了火,如果你想飛,傷痛我背』~X,看歌詞就可以感覺出來女主角分明都劈腿或跑去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你平時什麼時候不反省,這個時候開始怪自己,後悔是自己給她太多『自由』,不干涉她的交友,所以才讓她被別的男人吸引,什麼錯都在我,讓她自由地飛吧,我一個人痛苦就好…這不是讓自己更陷入無限循環的痛苦深淵嗎?人家離開你已經夠慘了,還要責備自己,我真不懂這些情歌當時寫來是安慰人、打擊人,還是單純為了押韻所以才填上那些文字。

然而,這些所謂的『痛苦』,都可以用『只有兩情相悅的才是愛情』這樣的觀念,來幫助自己來減輕傷痛,雲淡風輕。我的愛情,就是要浪漫而甜蜜,舒適而簡單,只要不符合這個條件的,想走的就讓她走,想回來的還得看看我現在有沒有空(包括我現在對她還是否有興趣,或者我是否已經有對象等)。簡單的一個愛情觀念,和大家分享到此。下次再和大家介紹我和我的未婚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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