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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我的書或部落格的朋友一定都知道,我是毛遂自薦的擁護者、實踐者與推廣者,搭訕這件事基本上也被我定義為”愛情上的毛遂自薦”。靠著毛遂自薦,我的確獲得了很多機會,愛情上不必說,事業上也不少。但毛遂自薦有其局限性,大家知道是甚麼樣的局限性嗎?

熱愛毛遂自薦的人,卻提到毛遂自薦的局限,其實也是因為最近遇到的一件事情,引起了我更深入的思考。我2月份將出版一本職場人緣書,出版社的老闆能力出眾,與演藝圈關係良好,出了許多本暢銷的藝人書,於是我借力使力,請出版社向某藝人的經紀公司推薦,因為那位知名藝人,剛好也在2月份國際書展時,由這家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新書,我若能當那位藝人新書發表會的主持人,豈不是最好的雙贏互利?這件事看起來理所當然,水到渠成,感覺應該不是太困難,對吧!

但結果並非如此。出版社的確向藝人的經紀公司推薦我了,但傳回來的答案是:經紀人為了保護藝人,有諸多考量,於是這次決定,還是找他們認識、合作過的主持人來擔任新書發表會的主持工作就好。

從這次事件,我瞭解到,很多時候,即使你再有能力,”只要人家不認識你,就一點用也沒有”。

但這也不代表你就應該放棄,不再用毛遂自薦的方法,讓人家知道你足以勝任這個工作。我的作法是,我和那位經紀人的確不認識,但發表會那天我還是會過去,主動跟她(他)握手寒暄,這樣不就認識了嗎?

毛遂自薦絕對沒有錯,但大家應該做的,是不斷地毛遂自薦,並且同時把自己的實力不斷墊高,如此一來,即使對方現在看不到你的成果、不認識你、沒能對你的能力信服,時間一久,從別的地方輾轉知道你的成就,或者親眼見到你的能力後,最終還是會接受你的;就算這個人永遠都不接受你,一定也會有其他接受你的有力人士。

在感情裡,又何嘗不是如此呢?這也是我一直要大家去搭訕,但也要不斷提升自己的原因。我不信這樣的人,會沒有魅力,事業上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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