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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歡閱讀嗎?

我很喜歡閱讀!在我還是單身的時候,因為常年都在國外一個人居住,旅行也是一個人出遊,因此常有人問我:「匡宇,你都不會寂寞嗎「」?

而我的回答千篇一律都是:「不會啊!不止不寂寞,我還高興得很呢!因為我手邊總是會帶著幾本書陪伴著我。我喜歡浸淫在書中,吸取知識,腦力激蕩,跟作者對話,或隨著故事主角體驗人生和幻想世界得樂趣」。

而當我開始寫作之後,閱讀又是我非做不可的事情,讀書的內容,往往可以成為最佳的寫作素材,也是在演講的時候跟聽眾分享的最好材料。

但有些人,特別是在就讀研究所和博士班的人會說:「閱讀本來是一件很愉悅的事情沒錯,可是我現在讀的這些書,裡頭的大師都用好艱澀的語言,講一些我聽不懂的理論,這該怎麼辦才好呢」?

這樣的問題我當年在國外念書時也曾遇過,但多年後當我回過投來審視這一切時,卻有完全不一樣的看法。現在的我,即使遇到看不太懂的東西,或者覺得不怎麼理解作者想表達的真正意思時,不會左翻右看地硬是想把作者的原意搞懂,反而是很enjoy(享受)那種迷迷糊糊,類似神遊的精神狀態,與作者的觀念共舞,甚至發想出其他跟作者所討論的內容風馬牛不相及的概念與想法。

就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一種自我的成長與自信的展現:我從一個站在作者和大師面前唯唯諾諾,以他們的教誨和理論是從,書看一遍不懂還想多看幾遍硬要搞懂得狀態,轉變為敢用自己的方式來理解他們想要傳達的東西,甚至大膽表達出自己歸納分析後所整理出的想法。

這又讓我想到當年在就讀舞蹈博士班的時候,跟我的恩師,女性主義與舞蹈理論的大師Susan Foster(蘇珊福斯特)的一場對話。我告訴她:「我實在是不懂,為甚麼我們這些博士班念理論的學生,硬要用我們的學到的這些理論來解讀別人的作品呢(對那些讀比較文學的人來說,他們的文本是文學作品,對我們來說則是舞蹈作品,例如雲門舞集林懷民老師的作品)?」福斯特博士告訴我,匡宇,你現在是一個學者,當然可以用你學到的理論,來解讀甚至是看見編舞家自己沒有發現的東西!

她的話當時讓我恍然大悟。原來每一個研究者,就是一個作家,不必拘泥於原本文本作者的原義,而可以透過自己的所學,結合自己的背景,做出自己認為是對的發言與看法,只要論理和邏輯能說得出個道理來,便能自成一家之言。當時我才瞭解,原來我的地位,居然是可以和創作者平起平坐的!

這是標準美式教育法,目的是要大家跳脫大師陰影,來建構自己的思考邏輯和思維方式。華人的教育,過於崇拜偶像,總是想尋找標準答案,但在這個過程中,卻無形地壓抑甚至殘害了我們發表自己想法和意見的權利。因此,我想把自己過往的經驗分享出來,讓大家知道,你,永遠可以用自己的角度、自己的觀點,來解析你所閱讀的東西,並大膽把自己的心得分享出來,而避免剛愎自用,唯我獨尊的方法,則是同樣用開放的心態,去接納和理解別人跟你不一樣的解讀。人生因為有多元的知識和價值觀而精彩,我們在正視自己價值的同時,更應該做的,是尊重並欣賞別人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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